場地使用管理規定
新北市漾青春基地以舉辦青少年活動,
打造青少年培力、交流、文創、展演等多功能基地為原則。

請先確認欲場地時間是否有人借用,再請行借用申請申請:




【空間介紹】
Good Connect(60號)好夥伴:團輔室,可進行團體活動,可容納人數約20-25人,入內需脫鞋、場地不可飲食。

Good Life(62號)好厝邊:共享客廳,可進行諮商會談或小型會議,可容納人數約10人。

Good Time(64號)好時光:多功能空間,可進行講座、論壇、會議、電影欣賞、團體動力、成果發表等活動,可容納人數約20-25人。

Good Voice (66號)好聲音:多功能空間,可進行講座、論壇、會議、電影欣賞、團體動力、成果發表等活動,可容納人數約20-25人。

Good Design(68號)好設計:可進行電腦授課、一般教學等活動,可容納人數約10人。(限專案申請)

Good Job(70號)好工作:多元展演空間,可進行靜態活動展示、小型會議討論等,可容納人數約10人。
 

新北市漾青春基地場地使用管理規定

第一條 租借原則

新北市漾青春基地以舉辦青少年活動,打造青少年培力、交流、文創、展演等多功能基地為原則。場地租借將以青少年個人或青少年社團優先借用,若有多餘空間,亦開放給非營利團體租用。

本空間酌收之水電費、清潔費等必要費用,將挹注於本空間之維運,舉辦青少年活動、辦理就業準備訓練計畫、培力青少年公民參與及社會關懷等,以達創造青少年友善空間的目標。

 

第二條 管理單位

本空間管理單位為社團法人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。

 

第三條 開放時段

新北市漾青春基地開放時段如下說明。

一、固定開放使用時間分為上午(8:00~12:00),下午(12:00~18:00),以及晚上(18:00~21:00)三個時段,可複選多時段。

二、 除因天然災害停班停課、國定假日及官網特別公告外,皆可。

 

第四條 空間介紹

 新北市漾青春基地空間說明如下:

  • Good Connect(60號)好夥伴:團輔室,可進行團體活動,可容納人數約20-25人,入內需脫鞋、場地不可飲食。
     
  • Good Life(62號)好厝邊:共享客廳,可進行諮商會談或小型會議,可容納人數約10人。
     
  • Good Time(64號)好時光:多功能空間,可進行講座、論壇、會議、電影欣賞、團體動力、成果發表等活動,可容納人數約20-25人。
     
  • Good Voice (66號)好聲音:多功能空間,可進行講座、論壇、會議、電影欣賞、團體動力、成果發展等活動,可容納人數約20-25人。
     

  • Good Design(68號)好設計:可進行電腦授課、一般教學等活動,可容納人數約10人。(限專案申請)
     
  • Good Job(70號)好工作:多元展演空間,可進行靜態活動展示、小型會議討論等,可容納人數約10人。
     
  • 設備提供項目包括:
  1. 全區免費無線上網。
  2. 空調。
  3. 投影設備、白板(僅60號、66號提供)。
  4. 桌椅。

 

第五條 租借與取消程序

為了讓更多人有機會使用空間,每單位(人)申請,每月以二日為限,申請程序如下:

一、查詢:請先上網查詢「漾青春基地空間使用時間表」,開放申請時間為使用日期前一個月。

二、登記:於「台少盟官網」詳閱管理規定,填寫線上申請表。管理單位將於三個工作天內提供「空間使用調查表單」,並保留三日的優先申請權,請完成後回信告知,管理單位將於收到回信的五個工作天內,以電子郵件通知申請結果。

三、場勘:初次借用之申請者,需於週一至週五(9:30~18:00)與管理單位約定時間進行場勘,並了解相關注意事項。

四、取消:如因故必須取消空間預約,除不可抗拒之因素,請於一週前以電子郵件通知管理單位,否則管理單位有權暫停借用資格。

五、超額借用:如當月借用次數已達兩次,但仍有借用需求者,在「使用日期」前三日,可查詢空間使用時間表,未有其他單位借用的狀況下,在官網進行申請,並來電聯繫。
 

第六條 收費標準與回饋方式

為維運及管理空間,管理單位得酌收必要之水電費、清潔費及空間維運等費用,每時段收取新臺幣500元。費用請於空間使用三天前完成匯款,若有需要,管理單位可提供捐款收據(申請時需提供抬頭、統編、匯款後五碼或水單)。

若申請借用者為12至24歲之青少年,並達成下列條件之一者,得免除上開費用:

  • 活動結束後三日內,繳交活動花絮、報導,需包含場地場用心得,至少300字。
  • 活動結束後三日內,以FB、IG打卡(新北市漾青春基地)設置為公開分享,推薦大家來使用,並於使用後以電子郵件提供打卡截圖。
  • 活動結束後三日內,於google地圖評分評論,推薦大家來使用,並於使用後提供管理單位打卡截圖。

 

第七條 空間使用注意事項

  • 為了維護用電安全,未經管理單位同意,不得擅接燈光、電器用品等高功率產品,如需外接電源,請事先通知工作人員,完成登記手續。
  • 為了維護室內安全,教室內全面禁止使用明火。
  • 空間內嚴禁喧嘩、吸菸或飲酒。
  • 使用完畢後須完成空間清潔及復原,包含設備歸位、簡單掃地、擦拭桌面等,廚餘及垃圾請務必自行帶離。
  • 為維護場地空間,離場前請鎖上門窗、關閉電器設備(例如:冷氣、電燈、麥克風、音響、投影機)。

 

第八條 違規處置

如使用者違反管理規定、經提醒後仍無改善,或有違法事宜,管理單位有權暫停使用權,不再受理借用申請。

管理單位將依違規情事評估暫停使用之期限。

 

第九條

上開規定管理單位保留最終解釋權利。

若有其他問題,請洽新北市漾青春基地,02-2926-6177。